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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1-06
網上4大不同的營銷模式 - C2C


營銷模式包括了 O2O, B2C, B2B, C2C 以及P2P。在網上世界甚或現實世界,都已經分別分佈了不同的營銷模式,各種模式都有自已的特別之處,就以近年發展迅速的C2C 平台為例子。
 
Consumer-to-Consumer​
C2C - 即是 Consumer-to-consumer,有些人會問到,C2C 既然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相互促成生意,究竟可以成為一個怎樣的經濟模式?「Anyidea.hk」就是以一個 C2C 形式來運行。在系統內,每天都有大大少少既人流都發出任務,希望有人可以幫助設計一些平面圖象、海報、或者商標等,而完成任務的人,都是以個人身份來參與任務。在這個過程中,個人與個人之間成為了一個營銷模式,大家相互幫助之餘,還可以獲取利潤。

如何識別C2C
簡單來說,C2C 是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小成本交易,買賣雙方都不是以公司身份來進行。
 
 
C2C 經濟模式強大
特別針對於互聯網在近十年間飛快迅速發展,加上智能電話已經成為生活上的必須品,完全造就C2C 的發展。例如二手交易市場-Ebay,大部分國家的人們可以透過這個平台來出售貨品,找尋不同地方的買家購買。而有時候有些人如果想購買其他國家的物品的時候,亦非常容易在Ebay平台上找到。
 
從C2C 轉成B2C
當成交量達到一定的數目時,有些用戶會看準這個機會,增加入貨量以及出貨量。久而久之,從一個普通用戶,組成一間公司,增強買家的信心,持續在網上平台出售更多不同的貨品。對於這類型,由用戶轉為公司的單位多不勝數,特別在其他平台上亦隨處可見。


存在的問題
 
法律制度:
在網上交易、互聯網發展都是最近這十年起步,每一個國家都制定合適的法律來規範網絡上使用者的使用行為。可是,現在仍然在定立階段,法律對於互聯網的約束仍未成熟發展形成,因此會對於網上進行交易的使用者無法得到任何保障。
 
交易信用:
由於互聯網消除了地域性的局限性問題,將全球所有的國家都統一為一整個市場,加上互聯網上所有都是由數據組合而成,即代表所有事物在互聯網上都是「虛擬化」,令到C2C的交易過程難以監管控制,藉此有很多詐騙案件由此出現。所以,在一些交易平台上,建議自行自定一些規則來規範整個交易過程,保障雙方買賣的使用者。

支付方式:
現時在網上平台進行支付,少於20%是透過網上支付工具進行支付動作,而另外80%是透過C.O.D. 貨到付款,從此可見面對面交易是主導整個交易平台。這個問題令到交易平台無法控制或監控整個交易流程,平台亦無法向整個交易的流程進行收費等等。歸根究底是因為國內的金融體系還沒能適應電子商務事業,亦沒有對信用卡認證的措施,使用戶對整個交易的安全性有所顧慮。
 
國內消費習慣:
雖然現時亦有對一些較遠的地區服務的「農村淘寶」,但因為電子商務整體發展只是數年時間,除了一些受過教育的人們,還有年青人外,大部分都不接受新鮮事物,令到他們都不願意網上消費,還不會信任網上交易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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